个税汇算清缴那些事
小伙伴们,大家好。马上就要进入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了,相信每一位纳税人都非常关心自己需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那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内容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税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依法均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
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临近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三、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分为退税和补税两类。
1、2019年度,已交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3、被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以预缴税额小于年应缴税额等情形。
四、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纳税人以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现在大家清楚了吧。
小编友情提示,这里所说的12万以下免除汇算清缴义务针对的是年收入,并非年收入额,而实际计算会算清缴税款时,用的是年收入额哟。